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信用体系,维护本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推动西藏自治区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结合西藏自治区装饰装修行业特点,特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行业规章,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、管理,依法纳税、守法经营。
二、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秩序,坚持诚信经营原则,重合同,守信誉,遵守职业道德,不贬损同行业企业和从业者,自觉维护业内的市场秩序。
三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,自觉抵制违反市场规则的压级压价行为和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,自觉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。
四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、规范,精心施工,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。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,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。
五、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,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,认真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有效投诉,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和售后的服务。
六、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,加强企业和从业者的自律教育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,不断提高全行业的自律水平。
七、树立安全意识,重视职业健康,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。
八、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的督导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。如违反本公约的有关规定,自愿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协会的调查处理。